都昌县位于江西省北部,南濒鄱阳湖,占鄱阳湖总面积三分之一。地貌以丘陵和滨湖平原为主,地势北高南低,水域宽阔。水陆交通方便。地处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,且受鄱阳湖大水体影响,气候温和、雨量充沛、日照充足、热量丰富、结冰期短、无霜期长,春秋季短、夏冬季长。山清水秀,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,是赣北茶乡。特产全国三大名蒜之一的紫皮大蒜。境西北滨湖沙山产蔓荆子,为散风热、清头痛之良药,质优名冠全国,《本草纲目》以“都荆子”作记载。地下矿藏得天独厚,已探明储有极其丰富的硅砂、陶土、花岗岩、钼、钨、锗等矿产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都昌县位于江西省北部,南濒鄱阳湖,占鄱阳湖总面积三分之一。地貌以丘陵和滨湖平原为主,地势北高南低,水域宽阔。水陆交通方便。地处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,且受鄱阳湖大水体影响,气候温和、雨量充沛、日照充足、热量丰富、结冰期短、无霜期长,春秋季短、夏冬季长。山清水秀,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,是赣北茶乡。特产全国三大名蒜之一的紫皮大蒜。境西北滨湖沙山产蔓荆子,为散风热、清头痛之良药,质优名冠全国,《本草纲目》以“都荆子”作记载。地下矿藏得天独厚,已探明储有极其丰富的硅砂、陶土、花岗岩、钼、钨、锗等矿产。